110「繁星推薦」第一至七類學群錄取生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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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 第一類學群至第七類學群錄取名單:一般生外加名額 (110.03.17公告)

一、分發錄取生即取得本校之入學資格,提醒您不需要辦理報到!

  • 錄取通知:110年3月17日(三)以限時專送寄發錄取通知單,請注意收取信件。
  • 註冊須知:110年8月中旬將寄發新生報到入學註冊須知,屆時請依相關規定辦理即可。
  • 本校之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,一律不得報名110學年度大學「個人申請入學」及參加「科技校院日間四年制申請入學」第一階段篩選。

二、錄取生辦理放棄入學資格(至甄選會網路聲明放棄)

  • 請於110年3月19日至110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9時止,至甄選委員會網址(https://www.cac.edu.tw/) ,選擇「繁星推薦」,進入「網路聲明放棄」後,點選「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業」 選項,輸入個人證號後,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,否則不得參加110學年度「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」、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」及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」。
  • 分發錄取生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後,應自行存檔或列印「完成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確認表」。

三、逾上述放棄截止日,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,請向本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,惟一律不得參加110學年度「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」、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」及「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」。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管道招生,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。

※放棄入學資格手續完成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,請慎重考慮。

若有任何問題,請電洽招生組:03-8565301分機1104、1105、1138